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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物价局
-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 时间:2014-09-23 12:34
- 点击:1069 次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的价格和收费行为,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年初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在月份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价检局派出个检查组对个单位进行集中检查。按照省物价局《省价格行政处罚管辖》,本次检查采取同级检查的方法进行,各县、区物价局负责市局检查范围以外的医疗机构。主要检查年月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的重点是: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为检查效果,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理外,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公开。同时,将梳理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探索遏制医疗机构乱收费的有效途径,建立预防与惩处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本次检查月底前结束。
来源: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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