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器械说明书不得包治根治
-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 时间:2014-08-08 16:06
- 点击:1069 次
刘洋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新制订修订的《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五部规章,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五部规章按照医疗器械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详细了产品******(备案)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时限,明确了企业的主体义务和责任,细化了说明书和标签的要求,强化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手段和措施,严格了法律责任,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与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其中,《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明确要求,今后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性语言,以及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则明确,地方食药监管部门应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建立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应当增加检查频次;生产产品因质量问题被多次举报投诉或被的企业,食药监管部门可对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列入“”的企业,按关执行。有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进行检验、向监督检查的监管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
推荐阅读:
烈士陵园扫墓感想到底什么情况
有关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可以这样
关于皮炎平治脚气吗详情介绍!
关于特别收益金真的还是假的?
关于剩女的代价剧情介绍这条消
蒸六福怎么样这件事可以这样理
关键字:- 上一篇:浙江9月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差别化支付分流病人
- 下一篇:治疗甲亢的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