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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正式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 防止小病大治
-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 时间:2014-09-1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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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院看病后新农合不报销了?”近日,因无法报销医药费,每天至少2-3名参合者到贵阳市卫计委合管中心咨询。据介绍,今年起,贵阳正式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对于私自越级转诊的病人,新农合将不予报销。
贵阳市卫计委合管中心主任何进平介绍,按照,凡是未经县级医疗机构或县、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转诊私自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不予报销。他举例解释道,一个南明区后巢乡的新农合参保人患病后,应先到南明区人民医院看病,若不能治疗,才能转诊到省医进行治疗,如果没有在南明区人民医院转诊记录即到省医看病,将不予报销。
急诊患者也需要转诊吗?何进平表示,按照,急诊患者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须在入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告知县或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此外,符合贵阳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畴的25类疾病也不在转诊范围内。
何进平说,贵阳市是目前全国唯一在新农合报销上未设起付线的城市,目前贵阳市新农合基金一直处于高危运行状态。“转诊制度从2006年新农合刚建立时就有,但却一直没有推行。”何进平说,推行分级转诊制度,不仅可以防止小病大治或过度医疗,而且也能加强过程监管,防止冒名住院、挂名住院现象发生,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杨璇)
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贵阳市医疗各区(市、县)参保农民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须经区(市、县)、乡(镇)合医办或县二级综合医院和县内具有较强专科特色的定点医院的科室主任签字,医院医保办审定并盖章审批办理转诊手续(病情急、危、重的补办),并在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备案后,才能转诊。
个人缴费提至70元每年
2014年,贵阳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39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2013年的280元增加到32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2013年的每人每年50元提高至70元,最高支付限额也从2013年12万元提高至15万元。
此外,今年起,每年将从当年新农合基金或累计基金结余中提取基金5%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截至今年6月底,2014年贵阳市新农合基金共报销6877人,累计赔付2508.13万元,为贵阳市新农合参保者人均减轻负担0.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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