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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亮点频出
-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 时间:2014-07-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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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及时制定下发了《海南州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了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同时将药械安全“利剑”行动与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制定了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违法广告检查表及医疗器械“五整治”半月报表等4项表格,为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提供了。二是开展督查,落实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4月底至5月初组成检查组,利用近四周时间,对各县医疗器械市场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共抽查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47家,其中药品配送中心4家、零售药店11家、医疗机构15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3家、使用单位15家。检查中认真填写了相关检查表,对查出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记录,及时向所在监管部门进行了反馈,并通过下发《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利剑行动及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县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企业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按相关法律立案查处,情况严重的药品经营企业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三是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现场检查中,按照省上要求,结合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检查进行,全州监管部门积极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共检查各类涉械单位311家,其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家(全部为角膜接触镜经营单位)、零售药店69家、医疗机构236家、生活美容店14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40份。监测电视新闻6家,未发现违疗器械的情况。四是加强管理,建章立制。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根据国家《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制定下发了《海南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程序》,并对2013年制定出台的《海南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工作程序》进行了修改。同时,结合海南实际下发了《关于实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计划9月30日前完成全州药品经营企业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备案工作。五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整治行动以来,各级监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多次安全用药用械的宣传活动,在县级对五整治工作开展进行了专题宣传,利用短信平台群发安全用械相关信息,并在6月6日全州“法制海南共创和谐”主题宣传中,通过悬挂、展板、发放宣、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营造了安全合理用械良好的社会氛围。(州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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