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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二婚丈夫离世引纠纷 “”抢骨灰闹上法庭

  •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 时间:2015-06-18 15:58
  • 点击:1069 次

  关键词: 东营;王某;丈夫;;纠纷;上法庭

  [提要]丈夫去世后,共同生活了四十多年的妻子却无法祭奠,只因继子“抢”走了骨灰盒。近日,河口区法院经过调解,妥善处理了一起儿子和继母争夺亡父骨灰盒的人格权纠纷案件,最终以“三人合葬”的协商方案为双方接受。

  大众网东营6月17日讯丈夫去世后,共同生活了四十多年的妻子却无法祭奠,只因继子“抢”走了骨灰盒。近日,河口区法院经过调解,妥善处理了一起儿子和继母争夺亡父骨灰盒的人格权纠纷案件,最终以“三人合葬”的协商方案为双方接受。

  据悉,高某系丈夫王某的第二个妻子,王某某系王某和前妻之子。王某在前妻死亡后,和高某结婚。王某死亡后,骨灰盒由儿子王某某放在陵园保管,准备和其生母合葬。妻子高某因无法祭奠丈夫,将儿子王某某起诉至法院纠纷,要求按照丈夫的遗嘱,骨灰盒应当由自己负责保管,并迁回丈夫的老家,等自己死亡后两人合葬。经了解,高某与死者共同生活四十多年,现丈夫骨灰让儿子私自转移并不让自己祭奠,导致高某情绪十分激动,将儿子告上法庭。

  河口区法院承办在掌握上述情况后,认为此类案件在实践中罕见,具有特殊性,一旦处理不好,可能导致情理与冲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能兼顾。因此,根据传统观念及当地风俗,为兼顾双方利益,让双方都能够接受,确立了以“三人合葬”为核心的调解思,并与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了初步沟通。在开庭调解时,为一次性处理好本案,不留“后遗症”,法院将死者王某与前妻之女、死者王某与原告之女一并追加为被告,各方共同协商。最后达成一见:原告与三子女即三被告共同在东营选择购买一处三穴墓地,先将王某与前妻合葬,待原告去世后葬入该墓地即最终“三人合葬”,以上费用均由三子女分摊。原、被告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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