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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 时间:2014-10-10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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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10月10日讯(记者 樊思思 通讯员 米良川)大众网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2015年度起,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两个险种将合并为“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居民医保从本月起开始保费征缴,征缴期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据了解,合并后的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驻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以下简称少年儿童);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各类人群参保、缴费都有对口部门负责,居民可以根据各自身份,按照规范流程到相应部门参保、缴费。缴费日期从本月起到12月31日截止,缴费成功后,参保人从2015年1月开始按年度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在居民医保缴费金额方面,大学生及少年儿童个人缴纳费用为80元/年,城乡成年居民个人缴纳费用分为100元/年和300元/年两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与待遇挂钩,参保人可自愿选择。除个人缴纳的部分外,还将给予参保人360元/年的补助。其中,城乡低保、重度残疾居民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定补对象等人群,将按享受个人免缴费待遇。
据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一般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在下一年度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儿童)可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全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年度出生的新生儿仍需在12月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此外,免缴费人群须每年在缴费期内办理一次认定手续,未办理的则不享受下一医疗年度的免缴费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异地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则不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
表一 2015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表二 各类人群参保的对口负责部门
表三 各类人群参保、缴费医疗保险规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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