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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已公布

  •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 时间:2014-09-02 19:30
  • 点击:1069 次

  年,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已领取并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可到村(居)委会或社区办理社会保障卡缴纳医保费手续;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需统一在代办银行开设城乡医保缴费存折。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城乡居民在村(居)委会或社区办理参保续保时,一并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社会保障卡首次申领免工本费。

  当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刑释人员、户籍新迁入人员和新转入江门就读学生中途参保办理的,可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登记表(花名册)、证明书、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已经递交申请但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凭银行受理社会保障卡申请的回执)、******银行存折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新转入江门就读学生还需提交转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城乡医保费,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城乡医保待遇(因缴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成功缴费的,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

  新生儿参保,可持出生证、准生证、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银行存折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城乡医保费,未提供身份证号的新生儿参保人,须在办理入户后5个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身份证号信息的补录手续。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的新生儿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跨年度的须交纳发生医疗费用所属年度的全年城乡医保费)。

  将新生儿符合参保的范围扩大至在我市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参保条件的,可按上述持异地务工人员(父亲或母医疗保险亲)在统筹区内正在参明、新生儿户口薄等资料,到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城乡医保费,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医疗与生育保险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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